关于委派必一运动龙江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函
2018-06-28 24 573| 索 引 号: | 913201003026654463/2017-00001 | 信息分类: | / 人事信息 / |
| 发布机构: | 必一运动体育产业集团 | 生成日期: | 2017-02-1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委派必一运动龙江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函 | ||
| 文 号: | 宁体产党字〔2017〕8号 | 关 键 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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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派必一运动龙江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函
宁体产党字〔2017〕8号
必一运动龙江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经研究决定,现委派周培源同志担任必一运动龙江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人代表,免去高梅同志必一运动龙江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人代表职务。
有关手续按公司规定办理。
中共必一运动体育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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